打臉司機?阿羅哈前方小客車有「亮燈」

阿羅哈客運在國道上發生6死11傷的重大車禍,肇事駕駛供稱,是為閃避沒開車燈的自小客車,但客運行車紀錄器畫面,卻打臉這供詞。因為前方的自小客車,尾燈是亮著的,也正常行駛。檢方上午再度傳喚客運駕駛釐清,他強調,當下的確沒看到開車燈的自小客,他說「怎麼樣都想不到會搞出6條人命」。

阿羅哈越開越靠近前車,眼看就要撞上,突然一閃撞向護欄。橋頭地檢署公布阿羅哈客運的行車紀錄器,當天晚間11點36分從岡山上國道,11點38分和前車距離越縮越小,5秒內就差點撞上前車。這畫面打臉客運駕駛第一時間說要閃避沒開車燈自小客的供詞,但他堅持沒說謊,說自己當時是真的沒看到。

客運前方自小客車尾燈亮著,沒有煞車減速,更沒有變換車道,但看起來,客運車駕駛是一直到小客車進入頭燈範圍內,才突然發現自小客存在,明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這部分(車內)的行車紀錄器,我們確實也已經查扣,也已經檢驗過了,但是因為涉及到案件的核心部分,我們這部分就暫時先保留。滑手機部分倒是沒有,至於有沒有恍神的部分,這是我們調查的重點。」

另外也要驗驗駕駛有沒有藥物反應。

肇事阿羅哈駕駛吳恊松:「該負的我還是要負,真的對家屬很不好意思,我真的沒想到會搞出六條人命,(傷勢狀況還好嗎),我皮肉傷我沒有關係,跟家屬比起來我好太多了。」

從高雄出發的阿羅哈客運,週一深夜在國道一號岡山路段自撞護欄,滑行約180公尺,車上6位乘客彈飛車外當場死亡,還有駕駛和其他乘客共11人受傷。

駕駛涉及業務過失致死,檢方週二就諭令以20萬交保,週三再度傳喚後飭回。儘管肇事責任還有待檢方蒐集更多證據還原,但依據目前公布的行車紀錄器來看,38歲的客運駕駛,恐怕得負最大責任。

(民視新聞/黃美慧、呂彥頡、陳家祥 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