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花蓮縣池南路111號,可不是要找朋友,因為這裡不是住家,而是鯉魚潭的公共廁所,公廁掛上門牌,讓路過的民眾都覺得很新鮮。
原來這個門牌,從民國100年申請建照時,就已經存在,因為如果要申請獨立水電,必須附上地址,所以才為公廁掛上門牌,不過不用擔心「上廁所」時,會有郵差找上門,因為這裡的水電帳單,都會統一寄到縱管處繳納。事實上,依據花蓮縣門牌編釘自治條例,以確實有人居住為要件,並檢附相關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同意書,即使是違章建築,都還是可以擁有門牌編號。

其實,公廁有門牌早已不是頭一遭,除了花蓮鯉魚潭公廁,台東鹿野鄉永安公廁,同樣也有掛上門牌,公廁自立門戶,也成了平凡生活中的小趣點。(民視新聞/吳政諺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