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跟男朋友依約和被害人見面,車子都還沒有停好,警方一擁而上,立刻把人攔下,被害人向警方表示,自己好心讓女性竊嫌借住家裡,沒想到,隔天下午卻發現機車不見了,經過報案,警方取得女子連繫方式,再將計就計要求還車,把人約出來。
整個對話過程中,聽的出來被害人家屬火氣很大,認為好心提供過夜的地方,卻好心沒好報,其實竊嫌和被害人本來不相識,是在路上遇到一名婦人向她推銷保養品,她提到自己目前失業而且沒有地方住,婦人才又介紹他到同事中壢的住處過夜應急,沒想到借住的結果卻發生了機車竊案,被害人直呼倒楣。
竊嫌向警方表示,他因為急著出去辦事,來不及告知車主就直接把車騎出去,直到接到電話通知,才發現鑄成大錯,認為自己不該不告而取,希望法院可以輕判。(民視新聞周秉瑜中壢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