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行政法院前面,同志團體舉著標語,高喊口號,女同志情侶方敏和糖糖2014年到戶政機關登記遭拒絕,上訴高等法院,宣判結果,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同性伴侶不得登記結婚」的原處分,但請求直接登記結婚的部分遭駁回。
訴訟結果一半勝訴一半敗訴,行政法官認為,依據釋字748號,戶政機關拒絕同志伴侶的結婚登記,是違憲的,因此撤銷原處分,但是現行法規又無法讓同志伴侶登記結婚,得等到大法官給立法機關的2年期限到了之後,才依法有據。
方敏和糖糖的個案,也是2107年5月大法官釋憲後,首宗同志伴侶婚姻登記案的宣判,依舊無法登記,回到原點。(民視新聞/王皓宇、劉毓琦、SNG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