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氣激動,屋主好生氣,自己走了十幾年的路,恐怕不能過了,難道只能從懸崖跳下去嗎?
2003年,屋主花1000多萬,買下陽明山這棟豪宅,2014年突然看到有人在丈量前面的路,才發現2007年已經出現法定空地分割證明,唯一聯外道路遭分割,要出去就要從8米懸崖開路,屋子就像孤島一樣。
陽管處針對文件遺失會究責,但也強調,1992年,地政單位就將地分割,也就是說李姓屋主,當初買的房子時候,想要出入,就得和地主溝通,如今屋主已經提起訴訟,調查局立案調查,朝偽造文書及圖利罪方向偵辦,後續的一切,就依法來處理。(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