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輪胎棄置清水斷崖 3個月內第二起

花蓮警方在今年(2017年)9月及12月初,才破獲兩起在棄置廢棄輪胎的案件,卻還是有不肖業者知法犯法,將接近200顆大小不一的輪胎,丟棄在清水斷崖知名拍照點,而根據《廢棄物清理法》,任意棄置輪胎,將可處最高1年以下徒刑,以及1500萬以下高額罰金!

更多新聞: 有創意!廢棄輪胎也能有巧思 內胎變裙子穿上身

從清水斷崖知名拍照景點往下看,一大片蔚藍海洋好迷人,但往海邊拉近細瞧,草叢裡堆滿了大大小小的廢棄輪胎,看起來數量相當驚人,但其實早在2017年9月底,才有人在清水斷崖丟了400條廢棄輪胎,沒想到才過了2個月,又發現有不肖業者知法犯法。

遊客原本想在崖邊拍下海岸線美景,沒想到拍下的卻是這樣的畫面,不只台灣人看了好痛心,外國來的旅客也說,應該要嚴厲懲罰這樣破壞環境的不肖人士。

不過今年破獲的兩件棄置輪胎案例,都是靠著上頭的標示,循線逮人,這次輪胎上卻因為已經年代久遠,標籤都已經損毀,事實上,清水斷崖公路沿線都有設置增高欄,防止遊客冒險拍照和丟棄垃圾,卻還是防不過不肖人士的惡意丟棄。

不肖業者為了一時的方便,又或是為了降低成本,竟不惜破壞生態環境,警方也表示不會放過輪胎上留下的蛛絲馬跡,同時也會調閱沿路監視器,全力逮人。(民視新聞吳政諺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