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面中,車潮在匝道口依序要上高速公路,右方的黑色賓士車硬是要插隊、不斷逼車,最後甚至對後方車主比出中指。
被害車主黃先生無奈的說,晚間7點多,下班返開車返回士林住處,由濱江街匝道上高速公路,卻突然有一輛賓士車,硬是擠過來,不只比出中指,在插隊成功之後,還惡意急煞。
好在是有驚無險,但中指哥囂張的行徑,還是讓車主怒氣難消,利用行車紀錄器畫面,向國道公路警局提出檢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惡意逼車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3個月;違規行駛路肩,則可開罰3000~6000元。中指哥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金,要是黃姓車主提出告訴,還得吃上公然污辱罪的官司。
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巡官張世宏表示,「惡意逼車往往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本局截至目前為止,已經取締超過200件的惡意逼車,本局會再加強依法取締。」
惡意逼車還比中指嗆聲,被害黃姓車主表示不排除提告,讓囂張駕駛得到應有的處罰。
(民視新聞/陳奎宏 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 賒帳不成就砸店?3男還自稱通緝犯勒索保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