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詐騙案44台嫌 北京法院全判刑

2016年6月,中國無視台灣政府抗議,把44名涉及肯亞電信詐騙的台灣嫌犯,送到中國北京關押。現在北京法院宣判,其中張姓跟林姓2名嫌犯判刑15年最重,其他人分別是1年9個月到14年。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光是對下層判刑對打擊犯罪沒用,希望中國能讓台嫌回來指認主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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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在肯亞從事電信詐騙的台灣嫌犯,被強制遣送到中國關押,當時中國無視台灣政府,還有朝野立委抗議,引發軒然大波。現在中國北京法院作出宣判。

這起電信詐騙案,從2014年到2016年,總共85名嫌犯,其中44人是台灣籍,先後在印尼、肯亞,以電信詐騙中國民眾,有185人受騙,得手新台幣1.3億。

台灣嫌犯林姓男子跟張姓男子,被判最重15年刑期。其他人也分別被判1年9個月到14年。不過,去年520政黨輪替後,中國片面中斷家屬探視權利。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如果是真的如外傳,因為王炳忠事件而刻意的話,那我想就非常地不恰當了,以中國的法律來重判的過程中,沒有台灣的一些,整個參酌的意見進去的話,恐怕會有一些瑕疵存在。」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則說,「中共是不是有可能利用一個司法重判的情形,那麼突顯兩岸在司法互助,或是往來本身窒礙上的這個情形。」

綠營批評中國司法審判不透明、罔顧人權。藍營也覺得突然重判台灣嫌犯,有政治意義。比較兩國電信詐騙刑期,台灣判處1到7年,但可以一罪一罰,近年有判10年以上案例,還能沒收不法所得

。至於中國情節重大者,得判處10年到無期徒刑,而且通常重罰。但台灣法務部認為,光是判負責詐騙的下層,詐騙首腦只要換一批人打電話,就能繼續騙下去。

除了要求讓嫌犯回台指認首謀,法務部也呼籲中國確保被告合法訴訟權,並基於人道考量同意家屬探視,否則不只影響兩岸關係,更損害中國司法在國際的形象。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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