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高層「性招待」弊案 最重遭判14年

2012年爆發台鐵弊案,高層官員喝花酒,接受性招待,圖利廠商,案件進入高院二審後,今天(12月27日)判決出爐,其中前副局長黃民仁等5人,維持無罪,而罪最重的,是前工務處臺中工務段副段長鄧文忠,遭處1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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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鐵副局長黃民仁,捲入弊案遭到約談,當時步出地檢署,對著媒體喊冤,強調清白,現在台中高分院二審出爐,連同黃民仁在內,一共5名台鐵員工,維持無罪判決。但是被起訴的前台鐵高層中,可不是每個都能這麼幸運。

其中,當時擔任工務處臺中工務段副段長鄧文忠,接受廠商提供的高級休旅車長達一年,喝花酒性招待超過103次,而另一名時任臺鐵局總工程司的鍾朝雄,圖利廠商違法轉包。

這次高院二審判決,12名台鐵高員,5人無罪,而最重的被判14年有期徒刑。

(民視新聞/陳仕承、葉晏昇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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