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開車來到駁二,繞了好幾圈好不容易發現到停車位,但上頭卻站了一名女子,怎麼也不肯退讓。駕駛好說歹說,女子還是不肯讓出車位,站在原地不斷滑手機,後來女子的先生也加入戰局,一起霸佔位置,雙方僵持了15分鐘,還擋到後面要過去的車輛。
其他車主打圓場卻被嗆,眼看這樣下去不是辦法,駕駛找來警察,結果卻被對方反控妨害自由。
駕駛很無奈,大過年的還得上警局,但人到了派出所,卻不見對方人影,完全被晃點,就怕像這樣白白浪費時間和出遊的好心情,一般民眾要是遇到人肉佔位,雖然覺得不合理,仍然會選擇離開。
警方表示,一般道路上的停車格,若是民眾用人肉佔位,可以妨礙道路交通,開罰300元,但駁二這處停車場,是市政府向台糖承租土地,做為臨時停車場,不是道路,無法可罰。
過年期間,各大景區都是人多車多,還是呼籲民眾,可以的話最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省得找車位惹得一肚子氣。
(民視新聞/鄭兆佐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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