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抗議! 2~6歲孩童遊戲權被剝奪

去年11月有位家長帶著2歲小孩到公園玩耍,沒想到孩子卻不小心從遊具的樓梯摔下,造成鎖骨骨折,家長打電話跟北市府反應,沒想到得到的答案是,公園的告示牌,就寫著適用年齡是6~12歲,當場讓這位家長啞巴吃黃蓮!而有兒童基金會,做了問卷調查,發現2~6歲才是公園重度使用者,孩子的遊戲權,明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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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帶著小朋友們,拿著牌子,喊出口號,就是想爭取6歲以下的小孩,能在公園裡,安全玩耍的權力,因為就在去年的11月,有家長帶著2歲小孩到士林的蘭雅公園玩耍,沒想到卻不幸從樓梯間摔落,家長打給北市府反應狀況,沒想到卻得到這樣的回覆!

家長現在想起來,都還心有餘悸,因為當時孩子只有2歲,但是告示牌上寫的卻是,6~12歲適用!真的是讓她啞巴吃黃蓮!而根據靖娟基金會調查發現,每週去公園玩2次,2~6歲的兒童高達70%,6~12歲的兒童因為白天需要上學,到公園的頻率僅不到50%,如今政府用不合時宜的告示牌,無非是剝奪孩子的權利!但現在卻又將告示牌,從6~12歲放寬成2~12歲,實在讓人看的霧煞煞!

就怕標示不清,家長求助無門!北市府表示,現在台北市的公園,適用年齡是2~12歲,部分6~12歲限制孩童的告示,尚未更改,不僅一國兩制,萬一造成傷害,法律上的責任也難以認定!

(民視新聞/李宜蕙、郭南宏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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