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王昊虐死案聲請再審遭駁 姑姑痛訴司法不公

七年前男童王昊遭虐死,毒販劉金龍被依傷害致死,判刑30年,家屬質疑嫌犯有殺人故意,高檢署也聲請再審,但遭到駁回。高等法院認定,聲請人提出的鑑定書,是依據原本既有的文書製作而成,並非新的證據,因此駁回聲請,王昊姑姑得知結果掩面痛哭,不排除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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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高院門口難過掉淚,王昊姑姑王薇君,得知再審遭到駁回,大嘆司法無視孩童生命權益。

七年前,毒販劉金龍等人,虐死同居人兒子王昊,劉金龍被依傷害致死、判刑30年定讞,去年王昊姑姑拿了新的鑑定書,透過高檢提出再審,高院認為鑑定書不符新規性和確實性,根據原本就存在的文書做成的報告,不算是新證據,駁回聲請。

新鑑定書中,除了對於兒童毒品耐受度低,毒品交互作用及外傷造成中毒休克等報告,和原鑑定相同以外,認定死亡時間4到6小時,以及到院前四肢僵硬死亡,懷疑是棄屍而並非真心送醫,因此涉及殺人,但法官認為雖然結論不同,但和原鑑定結果並不衝突,不構成再審理由。

王昊姑姑期待司法重判,無奈各種救濟管道屢屢碰壁,讓她淚如雨下、難以接受。

(民視新聞/黃國誠、姚家鼎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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