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賣假包判3年6個月  不可易科罰金

38歲藝人丁小芹因涉嫌賣假貨挨告,12日依詐欺罪判她3年6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她淡出娛樂圈後,多次挨告,這次在庭中辯稱,將金融帳號、拍賣帳號,交給一名張姓女子使用,不過新北地院還是認定是她所為,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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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因為丁小芹,從2015年8月在旋轉、蝦皮等拍賣平台,使用帳號刊登販售香奈兒、凡迪包等歐洲多國精品,還宣稱附有正品保證書,供網友下標購買,但事後得標的多名買家,卻收到假貨,甚至沒收到貨,因此控告丁小芹詐欺及違反「商標法」等罪。

對於可能面臨吃牢飯,丁小芹接到記者詢問時,僅以簡訊回應5個字「會上訴,謝謝。」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