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舊黨部不當出售 黨產會擬追討11億

黨產會今天(5月22日)針對國民黨舊中央黨部爭議,首度召開聽證會,黨產會認定,國民黨舊黨部轉售張榮發基金會,過程中有不當對價,定下追徵金額為11億3973萬,國民黨行管會堅持,此案在2007年就開過專案會議,以沒有不法結案,但黨產會反駁,強調當時會議只是釐清土地移轉脈絡,沒有為合法性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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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博愛特區,與總統府遙遙相對的張榮發基金會大樓,過去曾是國民黨中央黨部,從2016年11月開始,就成為黨產會追查的重點目標,如今總算召開第一次聽證會。

黨產會副研究員指出,「中國國民黨借用的過程中,有三大不合法,首先是中國國民黨不符合,借用主體為機關部隊或學校,其次中國國民黨自38年12月,便開始佔用赤十字社,建物跟土地到56年,根本不符合臨時性或緊急性,的公務用或公用要件。」

根據黨產會調查,國民黨從1949年開始,就接收佔用位在中山南路11號的土地、房屋,作為中央黨部,1967年改為向國家借用,但期間都沒付任何租金,一直到1983年才向國產局辦理承租,1990年以3億7千萬購買土地,後來改建為中央黨部大樓。

但在2006年卻以16億6000萬高價,出售土地給張榮發基金會,黨產會認為,國民黨產權轉換過程中,確實有不當對價,並定下追討金額為11億3973萬。

黨產會副研究員提到,「扣除掉當時中國國民黨,負擔的土地增值稅,還有79年間中國國民黨,承購房地的價款,綜上本會認為應向中國國民黨,追徵的金額為11億3973萬6元。」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許志雄大法官在96年6月15日,曾在行政院擔任政務委員的時候,主持過這個案子的調查報告,也都認為都是合法的,所以當時就結案了。」

國民黨強調,舊黨部爭議早在2007年就被認定合法,不過黨產會指出,當時會議只是就土地移轉脈絡釐清,沒有為合法性背書,且後來黨產資料在2008年馬政府上任之後遭到強迫移除。

直到現在黨產會成立後,才將事證復原。黨產會預定在年底前,辦完國民黨舊黨部轉售案,繼續討回屬於人民的財產。

(民視新聞/劉品薇、陳奎宏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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