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騎樓吃17張罰單!照片「角度都一樣」全撤銷

基隆一名李先生投訴,把車停在住家大樓前,沒想到一個月內卻收到17張罰單,共一萬多元,讓他氣炸了,打行政訴訟,但違停地點是騎樓,禁止停車,基隆地院認為,李先生長期停在同一地點,基於不能密集對相同的停車行為,多次錄影或拍照採證,因此17張罰單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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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又氣又無奈,把車子停在自家大樓前,看不出哪裡違規,卻被檢舉魔人盯上。

從7月28日早上8點10分,到8月26日下午2點24分,將近一個月,被開了17張違規停車的紅單,連附近的居民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李先生指控,他轎車停在基隆信二路巷弄轉角空地20多年,屬於私人產權,不是道路範圍,得付10200元的罰金,讓他很不服氣,打行政訴訟討回公道。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違停的地點是騎樓,屬於公眾通行的地方,依法就是不能停車,重點不在產權是公有或私有。不過李先生長期停在同一處,基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不能密集對相同停車行為,多次錄影或拍照採證,認定原處分有瑕疵,因此17張罰單全撤銷。

雖然17張罰單全部撤銷,但車主還是堅持這裡不是騎樓,是他家土地,既然法官這麼判了,他目前只好在空地擺上三角錐,提醒其他駕駛別停車,以免吃紅單。

(民視新聞/陳崇翰 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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