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召開記者會表示,救國團為國民黨於戒嚴時期由黨中央決議成立,更透過黨國體制之優勢地位,由政府各單位提供經費預算及各項行政資源來支持組織運作,以供配合中國國民黨推展各項青年業務,因此正式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將做出行政處分。
黨產會表示,救國團經認定為附隨組織後,應在四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其名下財產,原則禁止處分。若有履行法定義務或有其他正當理由,應於處分後3個月內製作清冊報本會備查,倘若其他資金動用或財產處分之需要,向黨產會申請始可動用。
而根據黨產會調查,救國團自成立迄今,資累積資產已達新台幣56.1億元,包括現金等流動資產9.7億元、基金及投資21.7億元、固定資產24.1億元及其他資產0.6億元。多角化營運活動及名下不動產遍及全台灣,依據2017年度財報資料,救國團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別是青年活動中心共15家,營業收入6.8億元,國民運動中心共13家,營運收入8.8億元,立案補習班共62家,營業收入10.9億元。
由於救國團龐大的營運項目涉及眾多消費者及員工權益,黨產會將邀請救國團明日盡速派員討論協商後續事宜,黨產會將在影響最小的情況下,依法許可救國團的營運支出。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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