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被撞死!子女需賠騎士229萬

行人過馬路有霸王條款,但還是有但書!桃園去年7月發生一起車禍,女騎士綠燈通行,撞到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二人雙雙不治,騎士家屬認為,會發生這樣的不幸,都是因為行人擅闖紅燈,訴請賠償,法官認定,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侵犯騎士路權,但人過世了,子女需賠償2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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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了騎士直行,結果前面出現一名婦人,硬是要跑過去公車站,騎士稍微減速讓她先走,但旁邊的機車沒注意,直接把人撞飛了。

換個場景,阿伯過馬路,汽機車來來回回,他想違規穿越,走到一半還想前進,沒想到這一步再跨出去,當場被撞上,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這名女行人身上,違規闖紅燈,發現不對勁想折返,這個假動作把大家都騙倒了,後方機車怎麼來得及閃,撞了上去。

行人違規釀禍的類似案件不斷,可別以為有霸王條款,去年7月,桃園市長壽路與振興路發生一起車禍,騎士撞上違規行人,兩人都死亡,法院根據事故鑑定,63歲黃姓行人闖紅燈是肇事主因,22歲翁姓女騎士,綠燈、沒酒駕、無超速,但也有注意上疏忽,雙方均有責任,行人子女在遺產範圍內,要賠償騎士家屬229萬元。

桃園地院民事庭長林曉芳說:「應該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會因為你是行人,就是沒有過失,大車一定有過失小車沒過失,或是行人一定沒過失,以往我們一般過失的概念,其實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

台北市警察局統計,近3年來截至今年9月,行人未依號誌穿越釀事故共377件,行人23人死亡、316人受傷,機車騎士肉包鐵,212人受傷,而違規的行人當中又以老人居多。

台北市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長林洸賢表示:「道路優先權並不是代表絕對的安全,看到行人來不及反應而發生事故的話,可能這個行人會負更大事故責任,衍生一些賠償或是刑事問題。」霸王條款的背後,還是有但書,千萬別貪一時之快,賠錢事小就怕老命不保。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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