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判98年定讞  今入監服刑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及上百件工程弊案,其中8件因收受回扣,遭判決98年定讞,週四(10月25日)發監執行,上百位支持者,到場送暖,擁抱送別,李朝卿神情凝重,感謝大家之外,也表達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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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發監執行,上百位支持者,把南投地檢署前廣場,擠得滿滿滿。

有人掩面哭泣,簇擁上前,擁抱送別前縣長,李朝卿神情凝重,不斷握手,揮手表達感謝。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心情非常澎湃看到這麼好的好朋友,來送溫暖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好朋友這樣的支持,我今天的面對,不代表我就是能接受。」

面對判決,李朝卿心有不甘,直指政治操作,強調清白。

一早李朝卿從住家出發時,判決書才送達,妻子擁抱,要他堅持下去,李朝卿涉嫌在縣長任內,收取工程回扣,其中8案遭判刑定讞,刑期總計98年,最少得入監服刑14年,以他現在68歲來算,服刑完畢,至少已經82歲。

(民視新聞/李坤錫、余壽生、張家維 南投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