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信眾脖子掛著一條毛巾,頭上戴著帽子,車前還擺著神尊,來到埔里這家宮廟進香,但仔細看,他們搭的竟然是員林一所學校的校車。
把校車當成了遊覽車,引發民眾質疑,校方出面解釋,當天車上載的是學校董事。不過董事雖然也算是學校的人,但踩在模糊地帶,即便學校出面澄清,但監理站認為校車載董事去進香,是遊走在法規的邊緣。
監理站表示校車是自用車,只能當作學生上下課、校外教學比賽時的接駁車,有沒有當成遊覽車出租營利,會請彰化縣府釐清校車有沒有收費載客,如果有就違反公路法,要依法裁罰100萬元。
(民視新聞/李文華、張家維 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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