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花下藥對女同事伸狼爪 賴姓人員遭判3年4個月徒刑

宜蘭縣政府,竟有人對女同事伸出狼爪!1名51歲賴姓臨時人員,假藉「談公事「,約女同事請吃豆花,吃完後女子昏昏沉沉,男子開始對她上下其手還強吻,隔天女子醒來,驚覺不對勁,才發現豆花裡被摻了鎮定劑,這名色狼不僅工作不保,更被判了3年4個月的徒刑。

更多新聞: 國會助理對記者伸狼爪?遭控襲胸、強脫衣服

看似普通的豆花,竟然被人動了手腳。1名在宜蘭縣政府的臨時聘僱人員,假藉談論公事,準備「迷魂豆花」,對女同事伸出狼爪。

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表示:「被害人的指述是說,被告有先撫摸她的大腿,事後有些擁抱跟親吻的行為,合議庭後來是以,加重強制猥褻的罪名判處被告徒刑。」

這名51歲的已經當阿公的賴姓男子,在宜蘭縣府工作,得知同單位的女同事,工作不順利,假借討論公事,騙她上公務車,先安慰接著又給她一碗豆花,但女同事吃完後,昏昏沉沉,賴姓男子見狀,開始對她上下其手,甚至還強吻,女同事奮力推開逃走。昏睡到隔天醒來,才驚覺不對勁,推測可能是豆花被人動了手腳。

黃永勝說:「被害人在事後去做血液的檢驗,確實含有鎮靜劑跟安眠藥的成分,她也指述說被告是提供豆花給她服用之後,才有這個現象。」

被害人就醫驗血後,果然檢驗出鎮定劑成分,賴姓男子罪證確鑿,第一時間被開除。而賴姓男子預謀下藥,被宜蘭地院依「藥劑強制猥褻罪」判3年4個月徒刑,只是對被害人來說,恐怕還是難以平撫,心裡的陰影。

(民視新聞/黃富溢 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