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豬瘟發布國家級警報 防檢局:提前告知並無不妥

今(12)日中午農委會防檢局,運用災防手機訊息發布緊急警報,提醒民眾「防範非洲豬瘟,請勿網購肉品寄送台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國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但被部分媒體質疑政府散佈假消息、法律尚未公告實施。對此,農委會防檢局表示,非洲豬瘟適用災防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法提高違反者罰則在立院已經三讀通過,提醒民眾防疫並無不妥,並鄭重呼籲媒體勿刻意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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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說明,非洲豬瘟是適用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範圍內之動物疫災,一旦發生也要比照風災水災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且一旦爆發,災害影響層面恐不下於風災水災,政府採用防災告警訊息提醒國人,適法性沒有問題。

其次,針對《聯合報》批評新法尚未公告實施,《中國時報》批評政府發布假新聞乙事,防檢局回應,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一修正,提高違反者罰款額度上限提高到一百萬,該法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近日就會公布實施,政府提前告知民眾裁罰將會提高,並無不妥。

同時,立法院今日也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條文送至總統府,由總統府在傍晚公告,違規從中國等疫區攜帶肉製品入境的旅客,罰金上修為1萬以上100萬以下,14日就會正式生效。

防檢局強調,非洲豬瘟截至目前為止沒有疫苗,一旦發生產業將全面重挫,且鄰近的中國已發生多起案例,台灣受到疫情威脅正急遽升高,國人萬不可輕忽。

防疫工作沒有人是局外人,即使政府已經運用各種管道全力宣導非洲豬瘟防疫,這兩天仍有民眾挾帶來自重慶跟哈爾濱的臘腸、肉腸企圖闖關,幸好即時被攔下,可見宣導永遠不嫌多。因此防檢局期待各界能正面看待防災訊息提醒,以保護國內養豬產業,並維護消費者食安。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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