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假訊息!行政院提7項修法 最重無期徒刑

防堵假訊息在網路流竄,行政院會討論相關修法,先通過7項修法,包括散播災害、核子事故等不實資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此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政委羅秉成說,並不會因為假訊息修專法,而是在各法中增加規範,散播假訊息致人於死甚至可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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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訊息鋪天蓋地一波接一波,怎麼防堵?行政院終於提出7項修法,政務委員羅秉成親上火線,解釋現行法律不足之處。

7項修法,包括《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災防法》,明知災害是不實訊息而散播、通報,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會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0萬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處7年以上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到10年有期徒刑,散播食安謠言,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以下罰金,另外廣電法,製播新聞、評論違反查證、公平原則,最重罰100萬。

傳播不實傳染病訊息,100萬罰金,針對糧食和農產品交易的假訊息,最重處30萬罰鍰,這些都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賴清德還在院會中裁示,要NCC執行人民對媒體信任度的民調普查。

發言人解釋,並非針對個別媒體排名做管理,更不是要檢查媒體,要怎麼修法防假訊息,又不影響台灣最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行政院斟酌尺度,每一步小心翼翼。

(民視新聞/顏辰州、張玄會、陳威余、鍾能銘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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