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假訊息!內政部修法媒體登外國廣告 最重可罰千萬

剛結束的九合一選舉,深受境外勢力、假訊息干擾,內政部打算修法,散佈假消息,最重可罰30萬元!另外也要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定媒體不可以接受中港澳、外國等委託刊登選舉或罷免廣告,否則最重可罰1000萬,或廣告費兩倍以下罰鍰。

更多新聞: 網路瘋傳給國人的公開信 蔡總統製長輩圖澄清:假的

選舉期間,假消息滿天飛,宛如網軍練兵場,內政部打算修法遏止,已經提出《社維法》修正草案,明知是假消息還散佈,足以使公眾畏懼或恐慌者,將從現行的罰3萬以下,提高到罰3萬~30萬。

《災害救防法》也增訂,如果明知道是關於災害不實資訊還通報的,可以罰30萬~50萬,造成人員傷亡,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綠委澄清,刑度當然要看假消息嚴重程度而定,而且要符合惡意、虛假、具危害性,為了防堵境外勢力將魔掌伸向2020總統大選,內政部也要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定媒體不得接受外國、中國、港澳地區委託,刊播廣告,否則可罰20萬~1000萬,或廣告費兩倍以下罰鍰。

「假新聞」跟「言論自由」如何拿捏,備受討論,內政部提修法開第一槍,就看能否取得社會共識。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防制假訊息!行政院提7項修法 最重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