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套房出租需樓下同意 違者罰6~30萬

看準租屋商機,不少屋主當起投資客,將房屋重新裝修,甚至隔出很多間套房出租,卻引發破壞房屋結構的爭議,像是導致樓下住戶漏水、噪音問題。新北市政府公告,從2019年元旦起,屋主要進行隔間套房動工前,都要先取得樓下屋主的同意,未取得同意偷偷施工,一旦被檢舉,最高可罰3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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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人的施工噪音讓人受不了,這還不打緊,若鄰居裝修房屋破壞結構,導致漏水更是倒楣!

根據新北市政府統計,今年光是接到和裝修隔間套房有關的住戶陳情,就有994件投訴案,反映原因都是隔間套房裝修導致漏水、噪音問題。

為維護建物安全以及居住品質,新北市政府最新公告,從明年1月1日起,屋主要改裝多間套房,必須檢附「直下層」的樓下住戶所有權人同意書,舉例來說,4樓要裝修動工前,就要先取得3樓屋主同意。

民眾表示,「取得同意一定要,不然你上下鄰居,會有一些閒言閒語,兩個人吵架也不好。」

民眾認為,「如果買來房子有點年紀的話,我需要重新裝潢,我要取得其他住戶同意才能夠做,如果他們不同意的話,是不是都不用做了?買這個房子的意義就沒有了,應該是配套措施有待改善。」

民眾反應兩極,依照原有規定,合法住宅要隔多間套房,本來就必須提出申請審查,現在又新增得取得樓下屋主同意,未取得同意就施工,一旦被檢舉,將處6~30萬罰鍰,雖然說台北市早從2010年起就這樣做,但還是有律師對此不以為然。

律師葉恕宏指出,「如果今日新北市政府主要目的是為了要去安撫樓下的屋主,那麼應該要去加強的是,在有關於建物的一個結構安全的審核,並且做政策的宣導,告訴民眾在整個裝修過程當中,必須要去遵守相關建築法規,或者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比起台北市,新北市房屋租金相對便宜,也吸引不少屋主投資隔出套房,只是想在維護居住品質以及不擾民之間,取得平衡,恐怕沒那麼容易!

(民視新聞/陳妍霖、賴冠諭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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