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兩週內從金門禁攜豬肉品來台 最高罰百萬

金門海邊的死豬驗出非洲豬瘟病毒,農委會宣布,自明(4)日起,2週內,旅客從金門來台,禁止攜帶「豬肉製品」,無論生肉或熟肉,只要查獲,都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開罰5萬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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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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