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五結鄉利成路一段大車小車,車來車往,2017年9月,一名才剛從台大物理系研究所畢業兩年的薛姓男子,行經路段發生車禍,下半身癱瘓。
當時吳姓駕駛開著貨車,突然從快車道右轉,沒有打方向燈,薛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貨車,造成脊髓嚴重受損,下半身癱瘓,吳姓貨車駕駛遭判4個月徒刑,得賠償對方1965萬元。
薛姓男子台師大物理系畢業,2012年考上台大物理所,碩士論文研究「去相位量子自旋開放系統」,畢業後在蘇澳利澤工業區的「東典光電」擔任研發工程師,前途一片光明,卻遭遇不幸,律師認為法院判決是還給被害人公道。
不過天價數字,得要不吃不喝40年才還得起,貨車司機收入平平,能否負擔還是問題。賠償金額超過可負擔範圍,索賠再高,若賠不出來還是沒用。
律師表示,若肇事駕駛有誠意,每月扣除1/3收入,能還多少算多少。一場車禍,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就算再後悔也已經無法挽回。
(民視新聞/王皓宇、蔡明政、黃富溢 台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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