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虐死女童三成年人 台南地院今晚10點召開羈押庭

台南女童遭母親及同居人和堂姊夫妻虐死一案,檢察官認為,認女童母親的同居人,還有堂姊夫妻共三人,都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第286條第1項對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妨害其身心發育等罪嫌,因此於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女童母親因未滿18歲,於同日由警方移送少年法庭處理,法官也已裁定收容。

更多新聞: 虐死女童3親友收押!17歲媽送少年觀護所收容

台南地檢署今晚在偵訊嫌犯後,對其中三名成年嫌犯聲請羈押禁見,由於三人表示沒錢請律師,將等待法扶律師到場,台南地院預計在晚間10點召開羈押庭。

(民視新聞網報導)

更多新聞: 女童遭虐死!民眾包圍警局討公道爆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