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賺外快反觸法 越籍男公然賣煙火被逮

新年將至,大家忙著過年,卻有人腦中盤算的是如何賺外快。一名越南籍男子,沒有執照,卻在桃園火車站地下街,擺攤販賣煙火,員警巡邏經過,發現男子販賣煙火多達66.7公斤,立刻通報消防局到場沒收,並將人帶回派出所,希望向上溯源,找到煙火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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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一下搬著行李箱,一下又搬著箱子,慢慢步出人行道,仔細一瞧,這裡面裝的全都是爆竹、煙火,數量之多,讓人大吃一驚。

這麼多的煙火,全部都是在桃園火車站延平地下道查獲的,搬回消防隊之後,一一清點數量。

警消調查發現,這一名越南籍移工,想趁著過年期間,販賣煙火賺外快,但他沒有執照,卻販賣沖天炮等,多達9種爆竹,總重量66.7公斤、火藥量8.6公斤,已經違反煙火管理條例,除了爆竹、煙火被消防單位沒入,外籍移工也被帶回派出所偵訊。

桃園武陵所長林武傑表示:「隨意販賣已經違反了《炮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本所也呼籲民眾禁止隨意販賣炮竹煙火。」

警方除了對這名外籍移工處以罰款,也要向上溯源,希望查出這批煙火來源,找到爆竹批發商,不讓這些違法份子,趁著新年期間,賺取不肖之財。

(民視新聞/周秉瑜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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