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里長赴中兼職 徐國勇:確定後就開罰

日前傳出有8名里長到中國兼職村委或社區主任,內政部展開清查,部長徐國勇今天更明確表示違法,陸委會將約談,確定後就開罰,但因傳出只針對北市里長調查,讓柯P怒嗆,去調查藍營縣市應該會更多,更要內政部拿出具體規定,還說不需要每天在小事情上浪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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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忠順里里長曾寧旖(3.11)痛罵,「叫陸委會或內政部他們去認定,自己找證據,不要一下子就講違法,嚇老百姓。」

對著鏡頭怒槓中央,台北市忠順里長曾寧旖,不滿因為掛上中國平潭村委會執行主任名號,將面臨調查。

曾寧旖(3.11)提到,「執行村主任那個是中國去取的名字,對我來講,第一個我不是全職也不是專職,我也不領他們的薪水,我在台灣反而是一個專職的里長。」

強調頭銜是中方給的、也沒拿任何薪資,不過,但陸委會和內政部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跟中國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等團體有任何形式合作,一旦判定違法,將開罰10到50萬元。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已經認定是違法了,那我們現在當然按照程序去約談,會給他們一些澄清的機會,是不是你已經辭掉了?你是什麼情況去的等等,確定以後我們就開罰。」

面對內政部揚言開鍘,里長不再出面,但據了解,疑似有八名里長擔任對岸村委或社區主任,其中至少兩人來自北市,其餘未公佈,內政部也先鎖定北市展開清查。

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如果要查,國民黨的縣市應該更多,我是都沒有什麼在意,如果你有規則,就照規則走這樣就好,每天不需要為了小事浪費生命。」

柯文哲一臉不滿,再度槓上中央,但畢竟近年,中國頻頻以社區交流名義,邀約里長赴中招待旅遊,藉此統戰。有的里長甚至以此自豪,也讓立委憂心忡忡!

立委(民)劉世芳表示,「罰個10萬50萬,來回機票兩趟就結束了,現在相關法律沒有很強力的規範,部長你看地方自治法第79條,看是不是能用第9條?依法令應以解職,因為它還是要有其他法律的規定,但是我覺得如果我們沒有迅速處理的話,他就會越來越擴散。」

到底能不能拿地方自治法,將違法里長直接拔官,徐國勇強調還要再研議,但光罰錢恐怕不足以遏阻,就擔心中國統戰招式五花八門,會讓台灣最基層的村里長傾中日益嚴重!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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