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罰8歲童陽台午休一整年 監察院要教育部檢討改進

小朋友不愛午睡,竟然被老師隔離到陽台午休近一整年!離譜的處罰案件發生在2014年,當時才一年級的小男童,因為受不了長期的差別待遇,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家長獲國賠18萬,老師也被判拘役50日。監察院調查結果也出爐,建議教育部檢討相關法規,保障兒童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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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起兒子2014、2015年還在念一、二年級時的遭遇,家長心痛哽咽,教室外陽台的空間,欄杆旁還掛著一排抹布,她的小孩就搬著桌椅被隔離在陽台午休,原因只是因為不愛午睡,老師認為會影響到其他同學,處罰將近一年。

2015年,年僅8歲的小男生無法承受長期下來的差別待遇,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家長狀告法院討公道,新北地院先前判學校國賠18萬,日前再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老師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這起離譜的關陽台午睡處罰案,引起監察院高度關注。

監察委員田秋堇認為,因為一開始沒有外部專業力量的協助,讓案件中的學校、家長和學生,陷入冗長的拉鋸爭議,歷時3年,才以記老師一支申誡結案,相關單位應該檢討體罰事件的處理機制。

田秋堇指出,「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已經通過五年了,但是我們的教育內部的許多法規,所有的條條框框,事實上都還沒有跟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相互地扣合,所以我們認為說,教育部在這方面應該要檢討要改進。」監委苦口婆心,呼籲教育部深入檢討教育法規,保障兒童人權。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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