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償舞弊男10萬一審敗訴 中油:會再上訴

中油在兩年多前,招考新進員工時發生重大舞弊事件,一名劉姓男子當場被抓到用電子傳訊設備作弊,被取消資格。事後中油以信譽受損,向劉姓男子提出民事賠償十萬元,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劉姓男子當場被查獲,不但不會損及中油的信譽,反而更能加化考試的公平性,因此駁回請求,中油不服,表示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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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中油招考新進員工,發生重大舞弊事件,當中有一名劉姓男子就是用這種電子傳訊設備作弊,當場被抓包,不但被取消考試資格,事後還被中油和承辦考試的台灣金融研訓院一狀告到法院,各請求十萬元民事賠償,隔了兩年多,高雄地院終於做出判決,駁回中油和台灣金融研訓院的請求。

高雄地院庭長葉文博說:「認為被告當場被查獲,反而可以增加研訓院,代辦考試的專業性及公平性。」中油副董事長方正仁則表示「我們公司還有金融研訓院會補強,一些新事證繼續提出上訴,我們認為他就是違反民法的一些規定,構成了詐欺和違背善良風俗,同時也希望維持考試的公平性。」

其實那一年中油的招考舞弊案,不只劉姓男子作弊,還有其他人也涉案,但都沒有當場抓到,爆發集體電子舞弊後,中油馬上進行重考,一模一樣的考卷,有人居然從96分掉到只剩下26分,最後有16人遭到解職,中油也為此改變招考方式,台灣金融研訓院因此失去長期代辦多家國營企業招考的業務,把茅頭指向劉姓男子,法官認為不合理。

葉文博表示,「中油公司後來改依政府採購法,招標的方式來舉辦人員的甄試,並沒有繼續再委託研訓院代辦,這件事情跟被告作弊,並沒有必然的關連性。」法官不能理解,為何中油要針對劉姓男子提告,中油則表示為了維護考試的公平性,一定會上訴到底。

(民視新聞/鄭兆佐、陳芷萍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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