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遭雷擊斷落出人命 台電逕行復電挨批疏失

昨天中午暴雨,在台中市大甲區中山路,台電的高壓電線遭到雷擊斷落,一名25歲周姓男子,騎機車行經積水路面,慘遭1萬多伏特高壓電電死,其實,台電在第一時間上午的11點55分,查覺雷擊而斷電,卻沒有發現電線斷落地面,變成殺人凶器,逕行在11點59分復電,也成了奪命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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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暴雨,造成無辜騎士遭電擊喪命的地點,位在台1線苑裡往大甲方向。

根據台電說法,20日上午11點55分,高壓電遭「雷電」擊中,立刻斷電,4分鐘後,沒有偵測到異常,逕行復電,卻沒有查覺電線斷落。

12點05分,57歲余姓婦女騎機車經過後絆倒,右手肘遭到灼傷,12點10分,25歲周姓男子慘遭電擊重傷,隨後,12點18分消防隊趕到,12點20才斷電搶救,但為時已晚。

台電苗栗區營業處業務副處長蘇英賢指出,「男騎士倒地的位置,正好在斷落線的截面點,所以可能會感受到比較強烈的電流。」

余姓女性騎士行經當時水不深,輾壓到電線中段,有絕緣體保護,電力較弱,但周姓男子卻倒卧在「電線的斷截面點」,電流太強,人體根本負荷不了。

苗栗縣議員張顧礫提到,「自動斷電系統失效,第二個、人員管制在交管出現問題,第三個、包括警察單位,沒有人在現場交管。」

蘇英賢指出,「雷擊所造成的當然屬於自然天然災害,我們會在公司規定的範圍內,盡力的去協助家屬。」

電擊雖屬天災,但台電沒在第一時間查覺,高壓電線遭雷擊打斷垂落地面,沒有當機立「斷」,一條人命推給天災,實在說不過去。

(民視新聞/劉朝陽、蔡枘埏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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