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柳平指出,「這個簡易判決是針對NDAA(國防授權法)889條,違反美國憲法的訴訟,它跟實體清單沒有關係,這是第一。第二,既然你提到實體清單,我想說的是實體清單,事實上,它也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行政行為,因為它是根據政治驅動或者是猜測,來對一家公司實以斷供這個最嚴厲的懲罰。」
宋柳平還批評華府禁令損害他們30億客戶的權益,迫害用戶的通信自由,並威脅全球產業鏈。華為認為該禁令是剝奪公權法案,違反正當程序,直接判定華為有罪,目的就是要將華為趕出美國市場,以立法替代審判,是美國憲法明確禁止的。
其實華為3月已針對這項禁令向法院提出訴訟,同樣訴求禁令違憲。現在提出動議,是尋求法官直接判決,不須經過完整審判。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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