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移送「高雄首例」!KTV酒客6打1涉暴力脅迫

高雄市苓雅區傳出酒客鬥毆事件!6名男子涉嫌集體毆打一名被害人,遭警方帶回警所偵辦。全案依刑法第150條,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罪,移送法辦。這也是妨害秩序罪章,新法移送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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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酒客鬥毆事件,警方獲報到場,6名男子涉嫌集體毆打一名李姓男子,警方都已經到場,鬧事的酒客雙方,還在試圖互相推擠嗆聲,被警方全帶回派出所偵辦。

兩方酒客互不認識,就在結帳時,互看對方不順眼,便仗著酒意引發衝突,一方和同行5名男子,毆打對方,警方依刑法第150條,聚眾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等罪嫌,移送法辦。



修正後刑法第150條,把「公然聚眾」改為3人以上聚集公共場所,罰金也從300元增加到10萬元。讓過去警方因為法條中,公然聚眾過於模糊,無法依刑法移送的狀況,有了更實際的依據,終於可以引用,1月17日剛施行的妨害秩序罪嫌查辦全案,不再只以無強制力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了結。

(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