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男子與陳姓同夥在105年至106年間,帶著鍍金的銀項鍊,前往台北市動產資借處,以及其他分別為於台北、新北、桃園的六間當鋪,以2萬至8萬5千元不等的價格將項鍊典當,共得手39萬2千元,借到現金以後,便不聞不問任憑抵押品流當。動產資借處於108年準備將流當的金飾熔煉成金塊時,才發現受騙,趕緊報案。終於在2月陸續將陳姓同夥與楊姓男子逮捕。他們辯稱,是因為做生意缺資金週轉,所以才把楊姓男子母親所贈送的九條金項鍊典當變現,完全不知道是假貨。但他們平常靠打零工維生,根本經營生意,警方懷疑有毒品前科的楊姓男子是缺錢買毒才犯案,後續還要追查這些造假金項鍊的來源。
(民視新聞/李亦修 黃柏榕 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