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新增補助中低收入戶保費
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圖/截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第12條及第40條」修正草案,新增被保險人如具有中低收入戶資格,由政府補助70%保險費,預估約4.8萬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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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同時放寬遺屬年金請領者,每月工作收入限制,由現行的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萬8,282元)提高為基本工資(目前為2萬3,800元)。

衛福部表示,修正國民年金法第12條,主要是因應社會救助法已訂有「中低收入戶」的救助對象,其家庭總收入條件與國民年金法所得未達一定標準1.5倍相同,為加強照顧弱勢民眾,因此修法增列「中低收入戶」的保險費補助對象,並比照「所得未達一定標準1.5倍」給予70%的保險費補助。

修正國民年金法第40條部分,是因國保於97年開辦時的月投保金額,雖依當時「基本工資」訂為1萬7,280元,但其後依法是按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5%調整,惟至今僅於104年1月依法調整一次為1萬8,282元,已明顯低於目前的基本工資2萬3,800元,本次修法後,即可讓工作收入高於原國保月投保金額,但低於基本工資的弱勢遺屬獲得遺屬年金保障。

衛福部說,此次修法後,可減省地方政府輔導民眾申請及審核作業負擔,地方政府雖將增加一些保險費補助負擔,中央也將會納入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補助考量。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