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歲的林邱阿嬤喝了清潔劑口吐白沫,被送到醫院急救。阿嬤原本每個月領有7200元中低收入老人津貼,但今年一月,擔任士官的外孫報稅時把阿嬤納入扶養,市府認定外孫107年所得有88萬2千多元,阿嬤的津貼因此被砍。
阿嬤的二女兒林小姐表示,「剩給她3千多元,她害怕她很害怕,因為錢雖然不多,但對老年人來講,那個好像是她的命。」
市府來函指出,依照「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辦法」,全家月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也就是21894元者,每月發放7200元;未達2.5倍36490元,每月發放3600元,以阿嬤外孫的所得加上二女兒的薪資計算後,每月從7200元降為3879元,但二女兒說她專職照顧父母,根本就沒收入。
家屬說,阿嬤和先生兩個80幾歲的老人家,生活本來就很困苦,尤其阿嬤的先生患有肺氣腫,每個月光租用氧氣機就要2000多元;但市府表示,外孫依法有扶養外婆的義務。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法律上就會推定說你既然孫子都把你報扶養,表示說你有受扶養的事實,我們會主動聯絡社會局請社會局做訪視,他們有社會救助的另外的方案。」
家屬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訴願期間,市府都沒有派員來訪查阿嬤的實際生活狀況,就貿然調降阿嬤的津貼,才會害阿嬤一時想不開!
(民視新聞/台中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為了一萬塊失低收資格? 立委爆雙北不同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