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德明首先指出,各政府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預算從事罷免活動宣傳,且各媒體對罷免投票報導應要公正,而在報紙、雜誌上所刊登罷免宣傳廣告則要署名。
針對罷免宣傳物,袁德明表示不論是政黨或其他人士,應張貼在罷免辦事處或者宣傳車上,除政府機關公告地點外,廣告物不得在道路、橋樑、公園或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張貼。
至於民調,袁德明表示,5月27日凌晨起到投票結束前,不得做宣傳、報導、引述。他也指出,高雄市選委會將在5月30日上午9點以直播方式,進行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而錄影檔案則將放於高市選委會官網提供參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