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處理並通知鑑識到場採證,初步研判該受損車輛遭直徑5至6釐米BB彈射擊,警方並以車追人火速將李嫌帶補。
一查才發現,77年次的李姓嫌犯與64年次的劉姓被害車主為同事,因李嫌對劉男平時有怨隙,不滿劉男處事風格,於是就駕自小客車於19日12時53分,至被害人停車地點,持空氣槍射擊該車後擋風玻璃,造成被害人車輛後擋風玻璃破損。
警方調閱相關影像後,通知李嫌到案說明,並查扣瓦斯空氣槍乙把、瓦斯氣瓶乙罐、鋼珠彈乙包,全案依刑法毀損罪函送新北地檢依法究辦。
男子因同事不滿其處事風格而遭到車輛毀損。(圖/民視新聞翻攝)(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