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說:「所有的執法機構都要依法辦事,都不能影響市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至於是否有本地立法的空間,答案是否定的。」
林鄭表示,人大會議已經清楚表明,《國安法》通過後就會放入《基本法》附件三,過去一年,香港示威暴力頻傳,還有外國干預,主張港獨,所以由國家層面立法,理所當然,港府會全力配合。至於立法後的執法機關,是否中方派人到香港主管,目前還不清楚,但會在人大諮詢港府時,反應香港具體情況,林鄭強調,香港是自由社會,但人人都要守法,言論等自由都會受到保障。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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