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鎬佑|死刑肯定論——你支持死刑嗎?如果是,請用森炎這種方式支持
你反廢死嗎?在台灣,廢死不是主流,但無論是法學或社會學,皆有許多支持廢死的論述。日本學者森炎的著作《死刑肯定論》,書名反映了他的立場,不過重要的是,他嚴謹的回顧死刑的歷史,以及哲學、法學上的理論。

「你支持死刑嗎?如果是,請用森炎這種方式支持」,這是我閱讀完這本書後想要與也想閱讀這本書的人說的話。

作者森炎是一名親身經歷過死刑案件的審理者,而這本死刑肯定論則看堪稱是森炎追尋死刑根據的旅程筆記,因為對於國家權力恐懼的緣故,以及深信死刑不是解決事情的終局方案,在存置與廢除的爭論下,我心裡的鐘擺總是往廢除的那方傾斜,而這樣的思考與主張並不輕鬆,畢竟每回重大刑案發生,或是想像自己的親人被傷害時,我都得捫心自問自己這樣的主張是否正確,是否是好的?而這本書正好提供了一個機會,讓我們透過森炎的眼,加深自己思考死刑的根據,也質問內心中對死刑的看法。

不管哪個國家死刑制度的存在與否總是個吵不完的話題,在前三章裡頭,作者先從一個也常見於網路上死刑討論的命題開始,「究竟死刑的存在是對生命的尊重或是蔑視?」,死刑的存在意味著人們可以透過制度剝奪特定人的性命,剝奪特定人的性命顯然是個對生命蔑視的行為;然而倘若死刑不存在,不也意味著我們縱容了特定人對他人生命剝奪的蔑視?

不過這樣簡單的思考命題放入人的腦中時,其實常有些前提被人們預設了卻不自知,譬如前面這個命題設定了死刑的存在必定有個「剝奪生命的前行為」,但是現實上來說,死刑的存在未必有一個剝奪生命的前提,像是在台灣販賣毒品也是條設定了可以科與死刑的罪。

接著作者快速的從漢摩拉比時代爬梳到啟蒙時代關於死刑思想的論述,這個快速推演不同年代死刑存廢的章節,不僅僅在於讓讀者理解不同時代裡關於死刑的論述,我們更可以從這個章節中重拾那些對於當時刑罰的特別意義,也認清許多過往的存廢論述,在時間的巨輪下,在當代已經失去它的意義。

一如每每社會重大案件發生時,我們還是會在留言串中看到許多人拿以眼還眼來作為肯認死刑的論述,然而這個留言者在留言的那個彼刻卻也往往忽視當時漢摩拉比法典要求的「初次」與「同態」,以及「私人報復進入共同體」的特徵,自然也無法意識到當年的「以眼還眼」在當代只剩下「由國家代表共同體發動刑罰」的這層意義,一如人們高舉盧梭與康德主張「對殺人罪只能處以死刑」,卻忽視該主張是奠基於竊盜可以絞首的啟蒙時代。

在這本書的第三章,作者分別盤點了哲學家以及法學家看待死刑的看法。首先,作者先盤點了幾位古典時期哲學家對於死刑的思考,接著進入幾位耳熟能詳的哲學家看待死刑的角度,包含了盧梭、貝卡里亞、康德等人奠基於社會契約論對於死刑的思考。爾後隨即進入法律系學生熟悉的應報理論、教育刑、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觀點,然而在這個盤點的過程裡,作者似乎仍然無法取得他在序章中所追求的死刑根據觀點。

依作者的觀察,不論是黑格爾、馬克思、海德格、傅柯,都認為死亡本身即是許多人類社會制度奠基的基礎,而這個觀念是重要的,因為人既然從出生之始就開始邁向死亡的旅程,為了抵抗對於死亡的恐懼,死刑存在本身所帶來的恐懼感,可以讓人類形成去遵守特定法規範的意志,所以人類禁止殺人,也存在著對死刑的恐懼。不過這個盤點的過程也令人心傷,畢竟經過這樣的盤點,依舊無法尋得死刑的根本根據。

結束完前幾章關於死刑根據的盤點後,作者開始透過傅柯的觀點清楚地描繪了國家權力在當今社會的作用。在傅柯的權力分析下,現代社會國家權力的彰顯源於對於生的控制與死亡的賦予,生的控制可見於「優生保健」,死的賦予則可見於死刑的科處,國家的權力不會任意的作用,國家的權力僅會作用在有用處的時候,所以不是所有的罪都得科與死刑,畢竟如果人教得好讓他重歸社會,他還有「生產力」有益於社會,在這個描述底下,人的存在不過是駭客任務裏頭一個一個供給母體能量,而死刑的科予則是用來拔除那些無法教得好的,無法讓群體可以往前進一步的人。

這樣的拔除推到極致更意味著意圖拔除「難以去除的犯罪性向」。當原來就支持死刑存置的人,閱讀到這裡的時候,你或許會一度覺得取這個名字根本只是想用標題騙取點閱率的招式,畢竟當作者開始分析起國家權力時,大概會覺得,哼!根本又是一個來騙我要主張廢死的。然而當作者又把討論的渠道深入被害者的復仇並且將死刑鏈結時,彷彿聽見作者在碎嘴的說:當國家收歸被害人復仇權時,應該或多或少代為履行,並且實施原本被害人想要執行復仇的心。

人在當代社會中生活的保障從社會轉嫁到個人,國家權力往治安傾斜,縱使犯罪統計數據不論在日本或台灣,都變得更好,但是國民的意識卻仍覺得治安惡化,因為內心對於死亡的恐懼,個人的生存安全遠大於一切,因此讓死刑成立看來合情合理,然而即便無期徒刑也一樣可以履行國家允諾的社會安全保障,那麼為什麼死刑的存在總是優先於其他這些選擇呢?答案應該不僅為了防衛社會。

當被害人復仇的權力被國家收歸所有時,死刑是否可以作為這個被害人復仇權的替代品?當國民對特定案件喊打喊殺,並且將完全不相關的案件,視為自己切身相關的一部分時,似乎可以從這樣的呼聲中得出,死刑的存在是數千年前被害人復仇權力的遺緒,並在旁人高喊著保護被害人的口號而呈現。

然而不可忽視的是,當被認為受保護的「被害人」與輿論的喊打喊殺發生衝突時,死刑是否忠貞的反映了「被害人」所望?如果說死刑是因為國家收歸了復仇權力,有些時候是否必須忠於被害人心中所望,可是執行著一如過往王權的司法權,卻有時會恣意地不遵照被害人的意思,特別是當被害人民明白表示意思時,國家在統計數據上仍然會因為,被害者的人數眾多而與被害人情感的分裂,因為當人數愈多時,司法權又會基於安全社會的理念向死亡傾斜。死刑在當代可說是由被害人的復仇的渴望與社會安全的交織。

這是一本很難的書,書中提及的哲學家諸如康德、黑格爾、班雅明、傅柯、哈伯瑪斯、德勒茲、瓜達希對於多數的讀者來說光要精通其中一兩位哲學家的說法就是個知識門檻,更何況對於多數台灣人來說,我們大多僅能將他們理解為歷史課本上面的一個又一個人名,甚或對於每個哲學家的主要見解又僅來自於哲普書或是圖解哲學家那類的書籍時,閱讀的過程中難免痛苦。不過或許,作為讀者我們可以先將這本書理解成死刑論述的紙本維基百科,或是打筆戰的攻略包,畢竟本書不僅清楚的爬梳死刑於法學、哲學上的意義與目的作用,連鮮少出現在輿論討論範疇的戰爭也出現在書中。

也許作者是希冀透過哲人的眼光,讓讀者可以多少描繪出死刑背後的國家權力作用,可以看清源於人類對死的害怕,而將死刑作為寬厚自己生命的防衛機制,可以看清人們還存在的根本復仇慾望。

在閱讀完這本書後,支持死刑者可以一如作者依舊肯定死刑制度的存在,只是作為一個支持死刑存置者,請一起誠實的面為你內心中認為,有幾個人冤罪也無所謂的心態;支持死刑廢除者也莫忘你或多或少忽視了被害人想復仇的心,或許唯有雙方都抱持的對一些人虧欠或內疚的心,討論開始後才能互相諒解。

(授權自法律白話文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