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大宅王砍殺前女友47刀 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台大宅王砍殺前女友47刀,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大碩士畢業、有「台大宅王」之稱的張彥文,6年前不滿林姓女友要求分手,當街狂砍47刀致死,最後還親吻死者下體。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考量他與死者家屬1145萬元和解,依殺人、性侵等罪改判21年6月。高院更二審今天宣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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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社會的「台大宅王」張彥文砍殺女友事件,更一審依殺人罪判他15年,去年張彥文二審被依殺人、侮辱屍體等罪共判21年半,特別是侮辱屍體、性侵部份,被判7年5個月定讞。不過,最高法院針對殺人部份,發回更審,更一審維持二審15年的判決,最高法院認量刑理由空泛,再次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今天宣判,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