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為討兩萬元 鋼鐵董座挨告傷害

一名鋼鐵公司前董座林文政去年2月為了向合作廠商許姓男子索討2萬元欠款,前往對方公司,許姓男子不願商討還錢事宜,林文政用手按壓對方肩膀,過程中揮打對方頭部,遭許姓男子提告傷害。

許姓男子到輔大醫院驗傷,自述頭部、右髖部疼痛,但醫師診視結果,並沒有發現明顯外傷,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林文政無罪。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一審無罪理由,核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