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細則 擴大警權缺乏制衡
截自路透影片

香港特區政府6日公布港區國安法細則,同天刊憲,7日生效,擴大蒐證和管制權,規範對象還包括外國組織和台灣政治團體,遭批扭轉司法機構把關的傳統,行政機關授權缺乏制衡。

細則包括七大要點:可緊急蒐證、限制調查人離港、凍結或沒收犯罪相關財產、移除危害國安電子訊息或封鎖網路、要求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提供涉港活動資料、行政長官可授權監聽、要求相關人員提供資料。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