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鄉代會召開臨時會,質詢鄉長,為什麼公所要發1000元現金,給每個鄉民。
公所財政課解釋,伸港鄉人口有3萬7000多人,年度的預算規模,3億5000多萬,每年大約有3000多萬盈餘,公所編列3700多萬的振興現金,應該還可以支應。但代表們每個人意見不同,最後主席決定動用表決。
表決結果,9比1反對公所發放振興現金,連帶讓鄉民代表,17日提案的加碼1000元,總共2000元,通通都沒了。
代表會秘書陳福祥:「跟民眾的期待不符合,所以日後期待有民眾符合的方案再來提出。」
發放現金落空,讓伸港鄉民空歡喜一場,不過公所發放現金,應該考慮財政問題,量力而為,才不會變成大撒幣,把債務留給後人。
(民視新聞/李文華 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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