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還超過三米沒禮讓行人? 駕駛被拍照檢舉氣炸提申訴

汽車行經斑馬線必須禮讓行人,但在雲林斗六一名女駕駛卻收到一張2000元不禮讓行人通過的罰單,遭檢舉的照片中車子和行人還離一大段距離,到底是如何定義?她因此提出申訴,警方也說人超距離超過3公尺,這張罰單有疑慮,考慮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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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車行經路口,在斑馬線另一頭有一位行人站在第一道白線,準備通過,就是這個瞬間,雲林斗六一名女駕駛遭人拍照檢舉,沒禮讓行人先通過,因此收到一張2000元罰單,讓她無法接受。

民眾穿越路口走斑馬線,有人選擇先等車過,也有人覺得女駕駛很冤枉,事件發生在雲林斗六莊敬路與利民街口,雙向單線車道,沒有紅綠燈和閃燈號誌,從被檢舉的照片來看,行人站在斑馬線上,看似要穿越卻沒移動,到底禮讓該怎麼定義?

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李仁表示,「從照片來看明顯超過一個車道,人車距離也超過3公尺,所以這是疑慮的,我們在這邊也呼籲當事人可以向監理站來檢舉,我們會考慮針對這件撤銷。」警方說行人和白車距離超過一個車道,至少3公尺,違規檢舉恐怕無法成立,建議車主可以向監理站申訴。

(民視新聞/鄭孝欽 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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