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父親節在牢房過! 郭克銘、李恆隆不服「羈押」提抗告 高院裁定駁回

立委涉嫌收賄案,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及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二人不服提起抗告,經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裁定「抗告駁回」。

更多新聞: 李蘇疑以「借貸套招」 郭克銘擬轉污點證人

高院認為,郭克銘、李恆隆之供述、證人及卷附證據資料,形式上足認有交付金錢、期約金錢之行為,並與李恆隆取回SOGO百貨經營權具有密切關連性。特別是李恆隆財力雄厚、於商界及政界深具人脈勢力,而郭克銘則長期擔任遊說國會相關工作,與立法委員及彼等之辦公室主任等人員存有「相當之人脈關係」。

高院表示,李恆隆、郭克銘與本案相關證人、收受金錢之立委間,具有「共犯關係而利害關係一致」,且本案諸多事證尚未明確,其等與共犯之間均有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對於相關證人具有影響證詞之高度可能,有事實足認有與其他共犯及證人相互勾串之虞。

高院強調,郭克銘、李恆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及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其等均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而裁定羈押,並均禁止接見及通信。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蘇震清收押關鍵! 調帳戶明細寫在字條 換手機稱掉在水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