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案有了逆轉,經濟部召開記者會宣布,正式核准欣同及新大同召開臨時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限期在11月30日前完成。
經濟部認定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有濫權違法行為,提出六點理由准許市場派召開臨股會,隨後欣同及新大同也緊急發出聲明,表示會尋求另組申請人羅得、三雅、競殿的支持及協助,擴大參與讓股臨會更加完善;另外他們也要向林郭文艷提出求償,表示不能容許經營者以損害股東權益的方式來作為爭奪經營權的手段。
公司派緊咬中資爭議猛打,市場派搬公司法回擊,兩方人馬大打法條戰導致大同股價一路狂瀉,這回經濟部做出處分決策,要為百年大同的爭議畫下停損點。
(民視新聞/劉毓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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