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12名港青潛逃台灣途中被捕 遭深圳警方「刑事拘留」

中國海警8月26日在微博發布公告提到,已截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捕獲「李某某」、「鄧某某」等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港媒隔天指出,船上12名年輕人正前往台灣,當中包含參與過反送中運動的李宇軒。深圳市公安局13日表示,這12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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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今天在微博發布通報,當中明確提到,「2020年8月23日,廣東海警查獲的李某某、鄧某某等12名非法越境人員,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我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通報指出,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12名偷渡港人遭深圳警方刑事拘留。(圖/翻攝自微博@深圳鹽田警訊)

回顧這起事件,中國海警26日晚間8時18分在微博表示,廣東海警局查獲一起非法越境案件。公告中提到,「8月23日9時許,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我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1艘抓獲李某某、鄧某某等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根據自由亞洲粵語(RFA Cantonese)8月27日報導,船上有12名香港年輕人,當時他們正前往台灣。報導提到,至於廣東海警所說的「李某某」,就是參與過反送中運動的李宇軒,而其他被拘捕的人都參與過反送中運動,當時他們正乘坐快艇前往台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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