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太陽花流血驅離被控「殺人未遂」馬英九等人今判無罪 義務律師團怒轟:有權者卸責
公民不滿太陽花學運期間在行政院前靜坐遭驅離致傷,自訴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圖為前總統馬英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公民不滿太陽花學運期間在行政院前靜坐遭驅離致傷,自訴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可上訴。對此判決結果,義務律師團表示遺憾,並指出,台灣的司法仍選擇了讓在警方指揮鏈上有權者躲在科層背後推諉卸責。律師團將會與當事人研究及討論上訴事宜,不會放棄追究當晚的真相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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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今日(15)上午9時30分,就324行政院驅離事件,自訴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案,判決四人皆無罪。對此判決結果,義務律師團表示感到失望與遺憾。

義務律師團指出,323行政院驅離事件距今已經六年半,不論是以提起自訴、國賠或向監察院陳訴、請議質質詢,民眾與民間團體嘗試了各式管道,積極促請警政或司法單位協助究責。然而至今,當晚對民眾施暴的員警,仍無任何一位遭到行政懲處或刑事追訴,也無任何警察長官要負責。

該案被告方仰寧是323當晚的轄區指揮官,握有現場指揮權,義務律師團認為,他明知當時民眾是和平靜坐,仍為了完成現場淨空任務,對施暴員警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被告王卓鈞為時任警政署長,坐鎮警政署指揮中心,卻只會將責任都推給現場指揮官。時任行政院長的被告江宜樺更是大言不慚說自己在暴力發生時早已就寢,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更在該案審理過程中,直接說出憲政機關運作比民眾人身安全更重要的發言。

義務律師團說,科層體制下縝密的分工、冗長的流程,稀釋了個人自主判斷的責任感,造就了國家暴力,卻沒有任何人對當晚暴力感到抱歉。

最後義務律師團表示,該案歷經兩次遭到法院程序駁回,好不容易在去年8月開始進入實質審理。判決結果卻仍毫無新意,台灣的司法仍選擇了讓在警方指揮鏈上有權者躲在科層背後推諉卸責,律師團感到非常失望。律師團將會與當事人研究及討論上訴事宜,不會放棄追究當晚的真相與責任。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